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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报销起付线
1.职工医保:1500元;
2.城乡居民:2000元;
3.学生儿童及新生儿:1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7%;
2.城乡居民、学生儿童及新生儿:62%
三、医保患者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转诊具体规定:
除外以下情况,需持一、二级医院转诊单在三级医院住院方可按正常比例报销:
1.65岁以上老人、5岁以下儿童、孕产妇;
2.急危重症、精神类疾病、急性重大传染病、恶性肿瘤等特殊情况和政策规定其他必须定点收住的;
3.因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骨折愈合拆除钢板等需间隔多次治疗的患者在原就医定点医院继续治疗的;
4.定点医疗机构所辖社区居民,可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定点医院就诊。
四、因患以下疾病一个年度内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三级)多次住院的,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
五、异地医保患者就医须知:(见OA截图)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 电话:0917-3272497 Email:bjsrmyydb@163.com
乘坐车次: 北门:4路、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7路、36路 南门:33路、34路、37路、42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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